《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公共图书馆用地指标》于2008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并施行。根据相关部门要求,为了宣传推广两个标准,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提供科学化、规范化指导,中国图书馆学会作为标准的主编单位,特举办《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专题培训班。 一、指导单位 文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办单位 中国图书馆学会 深圳图书情报学会 二、培训内容 1.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解析 2.现代图书馆建筑设计理念与实践认识 3.参观深圳图书馆和福田区图书馆 4.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时 间:2009年3月16日—20日 ①报 到:2009年3月16日 ②培 训:2009年3月17日—20日 ③离 会:2009年3月20日 2.地 点: ①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深圳商报社迎宾馆) ②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 四、培训对象 全国各级图书馆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图书馆审批和投资部门的领导,图书馆主管馆长和图书馆基建部门的领导。 五、授课专家 冯守仁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执笔人之一、北京市政府文化顾问、北京市图书馆协会理事长,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长。 高冀生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工程设计评标专家;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建筑与设备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六、培训教材及参考资料 1.《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2.《公共图书馆用地指标》 3.《公共图书馆规划与建设标准解析》 4.《国外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概观》 七、结业证书 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后,将颁发中国图书馆学会印发的《证书》。证书所记载的培训课程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依据。 八、会议费用 1.会议费: ①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 事业团体会员单位1500元/人(含培训、教材和参观费用),非事业团体会员单位1700元/人(含培训、教材和参观费用)。 ②不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 事业团体会员单位700元/人(含培训及教材费用),非事业团体会员单位900元/人(含培训及教材费用)。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付费方式 ①银行交费:提前将费用汇至中国图书馆学会帐号上,报到现场领取发票。 户 名 中国图书馆学会 帐 号 01090303200120105049050 开户行 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 ②现场交费:培训结束后,将发票寄送各单位。 九、报名手续 请填写报名回执,务必于2009年3月10日以前将回执寄至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电话、传真、E-mail报名有效。 十、联系方式 1.联系人:胡京波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 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88545654 13651277770 传 真:(010)68417815 E-mail:hujp@nlc.gov.cn
联系人:胡明超、张洪彬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深圳图书情报学会 邮 编:518026 电 话:0755-82841107 13534097633 传 真:0755-82841105 E-mail:zhb@szlib.gov.cn 2.报到地点:深圳市商报社迎宾馆一层大厅(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 3.特别提示:凡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的代表,请务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前办理《港澳通行证》,并携带《港澳通行证》到深圳;否则将无法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特此说明。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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