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汇报会在北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8-01-15

2018年1月9日, 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汇报会在北京召开。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白雪华,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长、国家图书馆馆长韩永进,中国图书馆学会副理事长、国家图书馆常务副馆长陈力,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长霍瑞娟及第六次全国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组组长、副组长等近30人参加了会议。

 

 

 

陈力主持第一阶段的议程。韩永进代表中国图书馆学会对各位专家表示欢迎,并围绕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的机遇等内容作了讲话。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社会主义文化的地位、作用以及文化自信的重要性,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公共图书馆法》的通过和施行,实现了我国几代图书馆人,甚至是文化人的梦想,这也同时反映出我们的国家、民族和社会对文化的需求,特别是对图书馆和读书的需求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图书馆领域的最好体现。霍瑞娟对会议的整体工作安排作了说明。第六次全国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组有关专家分组对各省(区、市)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和研议。

第二阶段的议程由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朱春雷主持。各组依次对有关省(区、市)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状况和本组开展副省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进行汇报,并对各省(区、市)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的定级情况发表建议。随后,专家们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评议。

 

 

 

 

 

 

 

最后,白雪华代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讲话,就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就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思路提出几点意见。他指出,本次评估工作体现了“五化”,即专业化、人性化、信息化、规范化、社会化。本次评估过程严格、认真,定级也力求实事求是,既要执行标准,充分考虑评估专家的意见,同时也要注意鼓励各级政府和参评图书馆的积极性,更好地激发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充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本次评估过程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要督请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图书馆在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中逐步解决,进而推动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实现充分平衡的发展。后续,将会加大评估定级结果的应用力度,充分发挥评估中典型的带动和示范效应,同时也要根据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实际适时修订评估指标,改革评估方式和评估周期,通过评估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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