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一级图书馆授牌仪式举行
发布时间:2019-03-25

2019年3月20日,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一级图书馆授牌仪式在上海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司长李宏,副司长陈彬斌、白雪华,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长霍瑞娟以及有关图书馆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与会有关领导为一级图书馆的代表授牌,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上海图书馆、浙江图书馆、南京图书馆、深圳图书馆作为东部代表,湖北省图书馆、吉林省图书馆、湖南图书馆、河北省图书馆、武汉图书馆作为中部代表,重庆图书馆、陕西省图书馆、甘肃省图书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成都图书馆作为西部代表接受牌匾。

 



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文化和旅游部于2017年组织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本次评估定级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统筹负责,中国图书馆学会配合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组织与各级公共图书馆的共同努力下,评估工作圆满完成。2018年8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上等级图书馆名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18〕49号)发布,依据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经过评估、公示等环节,确定全国2522个公共图书馆达到三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标准。

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是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重要手段。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背景下,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科协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下,自2014年底开始,中国图书馆学会先后开展了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的筹备和实施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学会充分发挥了社会组织的专业和优势,研制评估标准与细则、研发信息化平台、探索试评估、组织大规模系列培训、指导地市级与县级图书馆评估、组织实施副省级以上图书馆评估、开展定级和复核工作等。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了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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