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倡导在全国图书馆界组织“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 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各会员单位,各图书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方面,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这是我国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法律,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对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2018年是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公共图书馆法》施行元年。为了更好地迎接《公共图书馆法》的实施,中国图书馆学会将倡导在全国图书馆界组织“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具体而言,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依法办馆 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图书馆建设与服务”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和“我身边的图书馆——公共图书馆法与新时代公共图书馆建设与服务”征文活动等系列活动,并倡导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严格贯彻落实《公共图书馆法》,在本馆或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积极宣传《公共图书馆法》,于2018年1月1日开展“馆长带您走进图书馆”等系列主题活动,请图书馆通过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及其他形式,主动宣传推广公共图书馆的宗旨、使命、服务理念和功能等,全面揭示本馆馆藏和服务,鼓励社会公众走进图书馆体验公共文化设施,平等享受图书馆提供的各项文化服务,积极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请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迅速行动,积极作为,联合省级公共图书馆和有影响的其他图书馆向本区域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发出倡导,并策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形成“共同倡导、分级开展、全国联动、生动活泼”的局面,大力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进一步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

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图书馆学(协)会及有关图书馆要高度重视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相关稿件请及时报送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我们将适时组织交流、研讨和典型展示推广。

联系人: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  余学玲 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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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图书馆学会

                           2017年1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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