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图书馆学会简介
发布时间:2023-03-17

本会是由图书馆及相关行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图书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我国图书馆学术繁荣和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英文译名为Library Society of China,缩写LSC。本会前身是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于1925年,1927年成为国际图书馆协会与机构联合会(IFLA)的发起单位之一。1979年7月9-16日,本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山西太原召开。同年8月加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1981年5月,本会恢复了在国际图联(IFLA)的合法席位。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学会组织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团结动员广大图书馆及其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服务方式,推动全民阅读,更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提高国民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本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支撑单位为国家图书馆,其办事机构行政上隶属国家图书馆。

按照民政部和中国科协有关要求,本会共设置16个分支机构,分别是:学术研究委员会、图书馆学教育委员会、阅读推广委员会、编译出版委员会、交流与合作委员会、公共图书馆分会、高等学校图书馆分会、专业图书馆分会、中央国家机关图书馆分会、医学图书馆分会、高职院校图书馆分会、中小学图书馆分会、党校图书馆分会、团校图书馆分会、未成年人图书馆分会和工会图书馆分会。

本会围绕图书馆工作及相关领域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组织学术研究,促进学科发展;

(二)普及图书馆学、信息科学和信息技术等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与信息素养;推动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为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三)开展国际和地区间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外、境外图书馆界的联系与合作;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出版、发行图书馆学文献,促进专业信息传播;

(五)尊重会员的劳动和创造,维护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六)按照规定介绍、评定和推广图书馆学科研成果,促进学术成果的应用;

(七)为国家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决策,以及我国图书馆事业的法规政策的制定提供咨询服务,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八)开展对会员和图书馆工作者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

(九)积极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促进图书馆事业社会化发展;

(十)促进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

(十一)开展其他与图书馆业务相关的各项活动。

本会联络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

邮  编:100081

网  址:www.lsc.org.cn

邮  箱:ztxhmsc@ nl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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